《宜信私募股权母基金社会影响力评估报告》是母基金行业内的第一份社会影响力评估报告,通过首次系统全面地探讨宜信私募股权母基金在社会影响力上的绩效,并披露相关结果,希望能够对从业人员及更广泛的社会大众深层次了解影响力评估的意义有所帮助,助推影响力因素纳入更多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文整理分析自《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的问题与对策》
第五章: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
书籍作者:黄奇帆 分析整理:资管网_海米不胖

前言
卖房的没有买房的赚钱
这句话是真的
过去20年,北上广的房价涨了10倍
是地产公司赚的多、还是买房子的人赚的多?
大家会想象房价涨了10倍,那么房地产企业不是富得流油了吗?其实,这是一种想当然的误解。
中国的房地产,在过去20年,就像皮包公司一样,不断地买地造房,然后就尽快脱手卖掉,现金流水非常快。

房地产企业更像贸易公司,是快进快出、大周转的商业模式,一手进一手出,比如造了50万平方米,当时的造价成本是1万元,销售价格是1.2万元或1.3万元,最后扣掉一切成本,可能有15%的回报,已经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了。
其实,近十几年,中国房价涨了8倍也好,10倍也好,最高兴的是买下房子的老百姓,差不多有1亿多户居民。
按收益的比例来看,买房子人比地产公司赚的更多,买房子人赚到了10倍,而地产公司只赚到了15%。
不管是5年前买的、10年前买的、还是15年前买的,这些居民都享受了这十几年房价持续上涨,大家都很高兴。
尽管这个房子一般是自己住的,看不到涨的部分的钱,但算算账心里也高兴。应该说在近30年的城市化过程中,广大城市居民分享了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的红利。
从计算收益率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的“造了就卖”的经营模式,其实是最笨的一种。
在地产的经营模式上,李嘉诚让我印象很深。
1993年,他在浦东搞了一个世纪雅园,因为是自有资金,所以2000年造好以后也不急着卖,先租10年,到2010年,这个房子已经从2000年的1万元/平方米变成15万元/平方米,他就把租赁合同到期的房子全部收回,然后每平方米花了1.5万元装修一下,统统按照15万元/平方米卖掉,立马全部卖光。500套别墅他赚了多少?
所以说,“造了就卖”的商业模式,不一定是一种好的模式。
美国房地产企业基本上自己持有50%、60%的房产,另外有30%、40%比例的房子造好了就卖掉,所以负债率本身是在40%左右。自己持有的50%、60%的房产用于出租,出租三五十年后房价上升的收益就都归房地产企业所有了。
但其出租以后也不会把自己的本金全套在里面,既然出租就有租金,有租金就可以用REITs的方法,用每年的租金来付REITs利息,然后有信托公司提供一笔资金。
这个资金不是债务,如果信托公司发一笔信托是债务,一般是比银行利息高3-5个百分点的债务;
如果是REITs,就有点像是资产证券化一样,是以现金流作为抵押,比如房子值100亿元,信托公司把100亿元资金给房地产企业。
这100亿元资金表现在房地产企业的账上,不是负债100亿元,而是一个资产转换。
所以这件事是合理的,是可以做的。
今后中国的房地产企业,长期持有租赁的比例会逐渐增加。
我认为,十年以后中国的房屋结构中会有50%左右是租赁的,50%左右是商品销售产权房。50%的租赁里面会有20%是政府出资造的保障房、公租房,租赁给了低收入群体。
低收入群体只要交的租金能够支付政府保障房款的利息就可以了。政府可以把这个本金给信托公司搞一笔REITs,政府也不负债。REITs的利息只要能按照老百姓付的租赁款保证平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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