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我公司对个别媒体近日“宜信财富或遭遇信任危机”等相关不符合事实的报道声明如下:

一、 宜信公司创始人、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喆颢”)法定代表人唐宁先生从未买卖、持有过探路者(sz300005)股票,更不涉嫌内幕交易。经核实查明,不实报道中所述十大流通股东之一唐宁的身份信息与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先生的身份信息完全不匹配,作者不经核实,张冠李戴,故意混淆事实,严重侵害了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先生声誉以及名誉权。宜信公司创始人唐宁先生已依法采取法律措施,捍卫名誉。

二、 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1号基金”)是一款定增投资策略的专项基金,非保本且不承诺最低收益率、浮动收益净值型投资产品。2017年5月27日监管部门颁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按照新规1号基金无法在原基金合同期限内退出。喆颢按照1号基金合同第二十二条(二)的规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在2017年8月发布《关于基金存续期限变更的公告》,向1号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明确展期至2019年12月31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整个流程手续规范、完备。我们会继续秉持专业精神和尽职尽责的态度,在监管合规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宜信财富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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